公司各部门、直属企业:
根据“中共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常委会2011年度第二十三次会议纪要(十)”文件精神,经公司研究决定:
郑剑国同志任厦门盛仕兴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;
陈星辉同志任厦门广德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;
李澄水同志任厦门宏士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。
以上人员任期均自2011年9月10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。
因工作调动及岗位调整,以上公司原法定代表人不再担任原任职务。
特此通知!